浙江省諸暨市安華鎮人民政府:本人何麗鳳,安華鎮河楊村村民,諸暨市重點維穩對象,一個你們眼里的刁民。刁民不是與生具來的,我本來有幸福的家庭,憑著勤奮苦心經營自己的小日子。2012年, 計生辦金國英為了謀取自己政績,在我第一胎準生證上寫上了結扎,導致分娩當天,因我拒絕在醫院出具“剖腹產同時結扎保證書”上簽字,諸暨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郭敏”明知道我因為外傷高危難產(胎盤前置,胎膜早破),人為延誤10余小時,未做檢查未驗血,晚上跑回家睡覺,致我的寶寶窒息死亡,家庭破裂,因房子是丈夫婚前財產,被迫凈身出戶,從此,我成了無兒無女四處飄零的流浪女,一只集裝箱是唯一的棲居。
事情在浙江電視臺曝光,事實確鑿。2014年安華鎮政府在處理問題時答應我與陳百英(情況類似)同時落實宅基地。2015年,你們不但給陳百英落實了宅基地,甚至因為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指使周某、許某夫妻假離婚,讓男方主動放棄夫妻共同房產作為無房戶指定落實宅基地。而我,一個真正的居無定所的女人宅基地卻被擱置。(其時,正值我哥哥合法養殖場被強拆問題跟鎮政府發生矛盾)
整整五年,僅僅為了過上一個正常人的日子,我逐級奔波在各級政府部門,希望鎮政府兌現承諾,合法合理落實“宅基地”,可以自己蓋點房子領養一個孩子,卻竟然成為你們的“重點打壓對象”,在經歷了你們多次拘留失蹤綁架及派出所毫無理由的強制留置,今天我終于等到你們的一紙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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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以上你們故意混肴事實避重就輕的回復,我公開請教安華鎮黨委書記姚江海,鎮長郭堅東如下問題:
問題一:關于安華鎮政府曾經答應我落實宅基地一事。安華鎮政府副鎮長陳李峰前黨委書記詹雪江政法書記謝飛軍答應我跟陳柏英一起落實宅基地,已經在黨組會議上通過。電話錄音我曾經公開給現任黨委書記姚江海,政法委員褚可元,諸暨市紀委督導組,這是不是確實情況?跟我情況類似的陳柏英已落實了宅基地,可是事實?對于前任鎮政府領導答應我落實宅基地這一情況,回復里面為何故意漏過不提?為何新官不理舊賬?
問題二:關于回復中“離婚后一直與母親居住在河楊村,母女二人現在的房屋占地面積是48.67㎡,權證所有人為你父親何光來”。這里提到的房子我已經多次作過說明,此房子是我祖父母遺留下來的百年老房,鎮政府掛牌的“危房”父親在世已遺囑把房子留給我二哥,村人皆知。怎么在你們的嘴里就忽然變成我母女二人的共同住宅?我離婚后常年流浪在外,偶回諸暨居住集裝箱,做飯洗漱鄰居都有目共睹,何來“離婚后一直與母親共同居住一說?”難道我回去照顧一下年邁母親也可以成為你們顛倒黑白的托詞嗎?
問題三:關于我哥哥已建房問題。請問安華鎮政府領導,我兩個哥哥建房是否占用了我的宅基地指標?如果沒有占用我的指標,他們建房跟我有什么關系?特意扯出我哥哥已建房出于什么目的?想說明什么問題?
問題四:回復稱“你雖然名下無房,但基本住房條件暫時具備。”什么叫暫時具備?就算我母親,我哥給我一間房子住,請問“寄居”的房子能夠被看做“暫時具備住房條件嗎?”作為一條被子都要分半條給人民群眾的黨員,請問姚江海書記郭劍東鎮長,如果我借住你們的一間房子,是不是也可以被你們看做是“暫時具備了住房條件?”
問題五:回復稱“河楊村住房困難戶54戶,無房戶18戶”看到這里我真的很驚奇,我們村一共200多戶,居然有72戶是不具備基本住房條件的。也就是說有將近1/10的人流離失所,有將近1/4的人住房困難。情況真的是這樣嗎?你們調查核實過了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情況,那么共產黨執政70年來,是嚴重的失職。如果事實情況不是這樣,你們這樣不負責任的回復就是對共產黨的抺黑。我已經向鎮政府申請公開這72戶住房困難戶的具體信息。據我所知,我們村就只有我及另外一戶沒有真正住宅。
問題六:關于宅基地稀缺問題。居我查看土地總體規劃,我村在廢棄鐵道邊上有規劃的大片住宅用地,現在為何成了工業用地?是誰不顧民生,牟取土地暴利?我村村民除了合法住宅寬裕,光是違建房就數百間,你們沒有拆除,卻挨家收取每平方20元~500元的罰款,使得違法變合法。村干部大片的違法圈地,為何以25萬一畝作為低效用地出賣給他們?土地法明確規定農村保證一戶一宅,建新必須拆舊,為何近百戶新建房的舊宅基地一直沒有收歸村鎮重新分配利用?如果能夠合理安排這些非法占用的土地,相信可以解決村所有住房困難戶宅基地。
問題七:關于督促村集體建造保障房一事。既然你們說是在“督促”中,說明八字還沒有一撇。幾年前你們就是這樣忽悠我了,一直忽悠到現在,督促過程是需要十年還是50年?而且三年前就公告稱保障房“不低于2000塊一個平米需要的可以報名”。請問一個農村沒有房產證的保障房,居然不低于2000塊一個平米,這價格是如何定出來的?究竟是宅基地稀缺,還是想要建造保障房從中發財?
問題八:我村尚有四個宅基地指標為何久久不見落實?這四個指標想要留給誰?村長的小舅子,弟弟,朋友,都未批先建,為何不拆除?是否想要把指標留給他們?
問題九:關于回復中“建議你與母親同住”前面你們不是認定我已經跟母親一起共同居住了嗎?為何又建議我與母親同???一個你們掛牌的危房,你們讓我跟母親同住?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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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兒女,我90歲的老母親一直居住于這樣的破屋危房,陰暗潮濕。按照政策,我母女同一個戶口本早就應該落實宅基地。我心里一直憧憬能夠靠自己努力建個房子,讓老母親跟我一起舒舒服服的住上幾年新房。而今將近七年過去你們卻建議我跟母親一起住危房?這就是你們口口聲聲的“民生為重”?這就是你們口口聲聲的“讓居者有其屋”嗎?既然是你們掛了牌的危房,為何從來不見你們出臺危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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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十:關于領養孩子的事情。2015年本來已經有外地父母送養一個孩子給我,你們說我無固定住房不符合領養條件致使領養的孩子被父母要回去?,F在已經放開二胎,你們讓我去哪里領養?你們以為現在的年輕夫婦還有多少人想要不停地生孩子?你們以為女人生孩子那是天上下個毛毛雨嗎?
為公正透明實事求是,請安華鎮政府領導能夠公開回應上面的問題。
另外,上訪維權那是我的合法權益,本人一直合法維權,理性維權,逐級上訪至北京國家信訪局。但是已經整整三年,進不了國家信訪局。每次都被當地政府買通國家信訪局警察攔截,多次雇傭黑幫人員實施綁架,多次被非法拘禁。我在此請諸暨市政府安華鎮政府以身作則,做一個尊重法治的模范政府。
一個住集裝箱的浙江女人何麗鳳
2018年8月2號 電話15968585579
安華鎮黨委書記姚江海電話:13967579808
安華鎮政法書記褚可元電話:13758573310
主管:中管院·廉綜治治培訓中心 監督電話:01068810180 郵箱:lzzgf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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