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政法機關作為法治建設生力軍,要準確把握新時代新征程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務新要求,以“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年”行動為載體,以提升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障能力為核心,以企業滿意度和獲得感為標準,積極構建完善穩定的制度環境、優化公平有序的法治市場環境、打造優質普惠的法治供給環境,全力護航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會議強調,樹牢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執法司法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落實寬嚴相濟、少捕慎訴慎押等司法政策,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健全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制度體系,盡快出臺《“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年”行動工作方案》,從安全穩定環境、政法公共服務等方面針對性推出務實管用的舉措。建立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保障機制,成立“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工作推進;同時引入第三方觀察,在全市范圍內選聘政法系統法治化營商環境觀察員,督促眉山市各級政法單位和廣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職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為建設成都都市圈高質量發展新興城市提供一流法治保障。